名人名言:14、成败篇:离成功最近的地方,也就是最困难的地方
http://www.boxun.com/news/gb/health/2012/10/201210050350.shtml
☆对成功的渴望往往成为妨碍成功的一大思想负担,或者时髦一点说,一大“心理障碍”。--王蒙
☆成功的欲望和失败的恐惧,两者是差不多的东西。有了这个聪明的意念,成功的欲望就不会太热切了。--林语堂
☆有悲观垫底的执著,实际上是一种超脱。--周国平
☆离成功最近的地方,也就是最困难的地方。--敦源
☆最最渴望成功的时候往往最难得到成功。--王蒙
今 日 看 点:2016-07–05▲◆★●■☆
中纪委深夜发文告诉你:令计划为何被判无期?★★★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6/07/04/5352782.html
令计划可能非法获取了哪些国家机密?★★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6/07/04/5352890.html
台学者黄奎博:中菲是否牵手跳探戈有待观察★★
中央第十輪巡視:“回頭看”重點查換屆紀律★★
令计划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案件详情首次公布★★★
http://news.ifeng.com/a/20160704/49291566_0.shtml
十九大卡位战开启 封疆大吏异动只是前奏?★★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6/07/03/5349480.html
中纪委深夜发文告诉你:令计划为何被判无期?★★★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6/07/04/5352782.html
中纪委 2016-07-04:2016年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原部长L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L计划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L计划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新华社)
笔者对大家感兴趣的八个法律问题进行简略解析。
为什么由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这是依法指定管辖。
2016年5月13日新华社消息,L计划涉嫌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L案案情重大、复杂,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依法指定 异地起诉、审理。
为什么不公开开庭审理?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开庭审理?
L计划案涉及国家秘密,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经当事人申请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受贿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滥用职权罪的定罪量刑依据是什么?
法院通过依法审理,对L计划的定罪量刑体现着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罪刑相适应。
一审宣判:
认定L计划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于相关事实和情节的认定,是这样的: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非法获取大量国家秘密,犯罪情节严重;
滥用职权,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对应相关法条——
受贿罪
刑法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刑法 第二百八十二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滥用职权罪
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照这些法条能清晰的看出根据令的罪行和具体情节,对应的是哪一档量刑标准。
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十年以上尤其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大量、情节严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滥用职权罪: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特别严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严重、特别严重怎么判断?对量刑有什么影响?
今年4月18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L计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或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谷丽萍共同索取、收受,明知或认可谷丽萍、令谷收受楼忠福、崔晓玉、潘逸阳、魏新、李春城、白恩培、霍克等人给予的财物,受贿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08.5383万元。显然足以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在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中,使用了“犯罪情节严重”的字眼,通读新闻全文,可以看到有这样的描述——L计划在担任中央统战部部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期间,通过时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局长霍克等人,非法获取大量国家秘密材料,严重破坏了国家保密制度。
“大量”、“严重破坏了国家保密制度”,被认定为犯罪情节严重。
在滥用职权罪中,是“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法庭认定的事实是——L计划滥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陈×、张××及其亲属在调动工作、购买房屋、晋升职务、迁移户口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即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具体情形。
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严重、特别严重,这些具体细节,显然影响了量刑,因为我国刑法对量刑标准有较为明确的规定,有这些法定的情形,就要到相应的量刑档次中去定,数额特别巨大的,就不能按数额巨大处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也不能按情节严重来量刑。
哪些属于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量刑有什么影响?
新闻中说:鉴于其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认罪悔罪表现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L计划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明确、严格了对贪污受贿犯罪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条件——
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根据相应规定情形,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定情节是刑法明文规定的,酌定情节虽然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但却是根据刑事立法精神和有关刑事政策,从刑事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因而对于刑罚裁量结果起着重要的调节、修正和辅助判断的作用。
因而,L案最终的定罪量刑是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依法作出的判决。
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十年以上尤其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大量、情节严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滥用职权罪: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特别严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为什么最后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L计划属于一人犯数罪,三个罪名成立,并分别被判处了相应的刑罚。在主刑中有一项是无期徒刑,其余两项分别是有期徒刑,那么在数罪并罚的实际执行中,采取吸收主义,无期徒刑吸收了后两项的有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属于附加刑,在并罚中采取并合主义,种类不同,分别执行。
因此,L计划的三个罪名的刑罚,数罪并罚,最后决定执行的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众所周知,我国审判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不服判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如果被告人不上诉,公诉人也对判决无异议,那么上诉期满后,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L计划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其实是一种表态性质的行为,并不代表上诉权在此时的消灭。假设他回到羁押地后悔了,那么在上诉期内,依然可以提出上诉。
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计算。
被执行无期徒刑,将来可以减刑或假释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八条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一个无期徒刑罪犯,被减刑为有期徒刑后,还可以继续减刑,但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那么,L计划如果服刑期间满足一切减刑的条件,十三年后可以服刑期满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他属于下面这个文件中规定的“三类罪犯”。
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发布《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可能出现的司法腐败问题进行制度上的约束,防止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罪犯逃避惩罚或减轻惩罚。
该意见规定,对依法可以减刑的三类罪犯,必须从严把握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幅度。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六个月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
数学好的朋友可以算一下,这三类罪犯,如果被判无期徒刑,即使一直都符合减刑的条件,按最理想的来计算,先执行3年减到20年,然后隔2年减1年,一直到刑满,也至少要执行17年。
当然,也有例外——
确有阻止或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舍己救人、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关于假释
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所以说,L计划被执行无期徒刑后,符合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是可以减刑或者假释的。但减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一般说来不能少于十七年。假释需要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在实践中,对假释的适用限制也是非常严格的。
此外,需要关注的是《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终身监禁的条款,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显然,L计划没有被判处死缓,也就不会适用终身监禁的刑罚措施。▲◆★●■☆
令计划可能非法获取了哪些国家机密?★★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6/07/04/5352890.html
VOA 2016-07-04:7月4日,中共宣布对前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原统战部长令计划涉嫌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一案进行宣判。令被指犯有“受贿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滥用职权罪”, 并被判无期徒刑。其中,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最令人瞩目。那么,令计划究竟可能获取了哪些国家机密?
通过曾经的下属获取机密
官媒对宣判的报道透露了部分相关的信息。报道说:公诉机关宣读、出示了证人霍克等人的证言、保密管理规定、密级鉴定意见等证据,以及令计划本人的供述,证实令计划在担任中央统战部部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期间,通过时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局长霍克等人,非法获取大量国家秘密材料,严重破坏了国家保密制度。
霍克曾在令计划手下工作12年,被令一手提拔为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局长。
自由灯塔:令获取核武指令和控制系统详情
官方至今未透露非法获取了怎样的国家秘密。但是, 根据今年2月3日“华盛顿自由灯塔报”的消息,令计划获取了核武指令和控制系统的详情。这篇报道说,令计划叛逃到美国的弟弟令完成已经向美国披露了中国核心机密,而且,令完成还被美国情报机构认为是由中国叛逃至美国的最有价值的人员。
报道说,令完成披露的情况还包括中南海的设施等情况。而这个情报对美国针对中国领导人所进行的网络情报活动非常有价值。
报道说,令计划在落马前秘密盗取中办机密文件2700多份,涉及中共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相信部分文件已被其胞弟令完成带到美国,成为威胁中南海的“政治核弹”。
令完成否认交出机密
不过,这篇报道遭到长期以来在美国一直很低调的令完成的矢口否认。今年2月11日,令完成委托美国资深律师史密斯(Gergory S. Smith)发声,矢口否认他向美国交出中国国家机密。
令完成在通过律师发表的声明中以及在接受路透社等媒体采访时称,自己“只是一个发烧级高尔夫高手,来美国只是来分享如何玩高尔夫球的秘密,而不是分享中国国家机密”。
海外网站博讯创始人韦石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他们通过一些渠道与令完成有过一些接触,令完成表示并没有掌握像外界所说的那么机密的材料。
他说:“我们通过一些渠道接触了令完成,虽然不是我们自己记者的接触,还是从令完成那里了解了一些。当然,这也可能是令完成自己的一种说法而已,比如他对外面的报道是否认的。他说,外面传的不实,肯定没有掌握那么机密的东西,而且,也没打算把这些东西给美国。这是他当时的说法。”
令可能掌握高层淫乱视频
2月14日,法广在一篇报道中援引采访者的话说,令完成,甚至令计划都不可能掌握核武的情况,但是令完成手中掌握着比核武器资料更让中共高层害怕的消息,那就是一批包括中共主要领导人在内的高层人士淫乱的视频。这些视频将对中共高层人士的形象具有毁灭性的打击。
报道说,据称这篇视频相当一部分出自2015年1月被“双规”的中国前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马建。马建与令计划案密不可分。据财新网披露,马建手下有一个特别行动处,专门监视各种要人。
另有香港媒体报道,令计划通过其死党北京京西宾馆总经理刘存水,在京西宾馆对参加重要会议的人员进行监听,掌握了许多省部级以上高官的隐私。中共有很多重要会议在京西宾馆举行。刘存水也在2015年被查。
有分析人士说,令完成真正的杀伤力在于对中国的最高层的私人情况很了解。所以,这也是令完成可以与中共讨价还价的利器。
博讯的韦石认为,令计划被无期徒刑,应该是各方达成妥协的结果。令计划保证不泄露机密,中共保证不追杀其家人。
另有分析指出,中共将令计划非法获取机密的罪行放在他在离开中办主任职位之后,是有意保护前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因为如果令在中办主任任上出事,主管领导没有发现,那也是失职,可能会牵涉到胡锦涛。
台学者黄奎博:中菲是否牵手跳探戈有待观察★★
2016-07-04 黄奎博。(中评社 蒋永佑摄)
中评社台北7月4日电(记者 蒋永佑)中菲南海仲裁结果将在7月12日出炉,美国派出两艘航空母舰战斗群前往南海进行美、菲联合军演,台湾政治大学外交系副教授黄奎博指出,说穿了就是美、中在南海透过法律战、心理战及舆论战的互相角力。
黄奎博为美国马里兰大学政府与政治系博士,曾任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高等国际研究院中国研究所访问学者、布鲁金斯学会东亚政策研究中心访问学人、“外交部”研究设计委员会主委、台湾民主基金会副执行长。目前为政大外交系副教授兼国际事务学院外交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黄奎博指出,美国与中国大陆在南海议题的角力分为三个面向,分别是法律战、心理战和舆论战,现在南海所有的冲突都不出这三个范畴。首先,菲律宾向国际仲裁庭提出的南海仲裁案,可说是配合美国进行的法律战,要削弱中国大陆对于南海主张“九段线”的合法性。
至于近来南海战云密布,美国两艘航母在该处巡航,中、美看似就要对撞,黄奎博认为,美方无视于中方的抗议进行军力展示,是为了否定中国大陆对于南海拥有实质控制权,并让周边盟邦相信美方对南海的意志,这就是所谓的心理战。
黄奎博说,美国在南海问题中对于中国大陆的态度,就跟钓鱼台争议中中国大陆对日本的态度,是一模一样的道理。中国大陆也是无视于日本的抗议,不时派出渔政船或海监船横越钓鱼台海域,但日本抗议归抗议,却从来不敢有进一步的行动,如今美国好像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相信中国大陆不会不懂。
但就战略意义而言,渔政船、海监船似乎与航空母舰在威吓程度上无法相提并论?黄奎博对此解释,一来钓鱼台对中国大陆来说仍属于近海,派渔政船、海监船便合理且足够,中国大陆也藉此对外展现自制,但南海对美国来说属于远洋,自然不可能派海岸防卫队的船舰前来;二来美国也有意透过航母展现“压力外交”或“炮舰外交”,要对中国大陆表达南海不能只属中国大陆的主张与决心。
再来就是舆论战。黄奎博表示,南海仲裁案不只是法律战,对中国大陆的国际形象也有相当影响,加上美国在背后要求若干东南亚国家替自己发声,让中国大陆背负的负面形象更加扩散,连远在欧亚大陆另一头的欧盟都声援美国,公开呼吁中国大陆要接受国际仲裁的结果,这些都是美国企图用国际舆论,恶化中国大陆在南海的形象。
对于南海仲裁案的结果,黄奎博以负面表列的概念,认为只要“不要造成对九段线的法理危害”,就算是对中国大陆有利,而菲律宾也可能就此罢手,进入中、菲在南海“不完全合作,也不完全对抗”的局面。但若是如此,蔡英文的“新南向政策”可能就会碰到麻烦。
黄奎博指出,若仲裁结果对中国大陆有利,中国大陆的国际形象将会上升。目前中国大陆因与菲律宾、越南间都有南海主权争议,所以将菲律宾排除在“一带一路”的政策之外,若仲裁赢了,菲律宾就此罢手,中国大陆应该就会改变态度,将菲纳入“一带一路”的范围内。
届时,中国大陆将挟着大量资金入菲,蔡政府的“新南向政策”就要花更多的力气,用更多的政策工具,才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况且现在两岸关系低迷,中国大陆很有可能在“新南向政策”中变成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因为它不可能让民进党在推动“新南向政策”时事事顺利。
若仲裁对中国大陆不利,黄奎博分析,此时就要看菲律宾和北京双方互相的态度。以菲方来说,若是胜诉后不见得要继续跟中国大陆纠缠,不如就搁置主权争议先谈合作,但这还要看呛声要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北京当局如何决定它的下一步。之后中、菲是牵手跳探戈还是互相踩脚,还有待观察。
黄奎博认为,如果南海仲裁案对中不利,且中、菲关系恶化,甚至连带影响到中国大陆在东南亚的形象,则蔡英文的“新南向政策”在东南亚就有较大的操作空间,台湾可以趁机带着资金和技术南下东南亚,这样确实就有它的切入点。
黄奎博说,东南亚各国有一种“东协方法”(ASEAN Way)决策模式,就是各国会寻求表面上的和平,对于重大议题采共识决,不会表现太过尖锐的态度,以避免造成分裂,加上东协各国在经济上仍很依赖中国大陆,因此他判断菲律宾、越南不会真的跟中国大陆搞得太僵。
虽然中、菲关系恶化有利于蔡英文新南向政策,但黄奎博特别提到,万一中、菲关系不是一般的不好,而是“非常不好”,那显然背后应该是有美国在撑腰,到时候美国也一样会发动舆论战,让一些友好盟邦的国家在国际上发声,到时候台湾是帮还是不帮?帮了会让两岸关系受损,而且难说中国大陆会不会在东南亚积极遏阻“新南向政策”的推动,做为一种报复;不帮美国的话,美国觉得台湾不够意思,台湾该怎么交代,恐怕这是蔡英文要好好想清楚的事。▲◆★●■☆
中央第十輪巡視:“回頭看”重點查換屆紀律★★
2016-07-04:中評社北京7月4日電/ 6月29日至7月3日,中央第十輪巡視第一、二、三、四、六、十、十一、十三等8個巡視組,已陸續入駐國務院參事、國務院法制辦、審計署、社保基金會等12家中央單位及湖北、天津、江西、河南等第二批“回頭看”的4個省份。在4省份動員會上,巡視組組長葉青純、徐令義均表示,巡視組將按照政治巡視要求,重點監督檢查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情況、黨的建設情況、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情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執行換屆紀律和選人用人情況、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情況和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等,對沒見底的問題“再了解”,對沒發現的問題“再發現”,形成有力“再震懾”。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昨天入駐被巡視單位的分別是,第一巡視組入駐國務院參事室和國務院法制辦,第二巡視組已經入駐審計署和社保基金會,第四巡視組入駐中聯部,第六巡視組入駐住建部和中國地震局、第十巡視組入駐國家安監總局(含國家煤監局)和國家知識產權局,第十三巡視組已經入駐財政部和國稅總局。執行本輪“回頭看”任務的是第三巡視組和第十一巡視組,其中第三巡視組已入駐天津市和湖北省,第十一巡視組已經入駐河南省和江西省。
據悉,中央巡視組將在入駐單位工作2個月。巡視期間分別設專門值班電話和專門郵政信箱。根據巡視工作條例規定,中央巡視組主要受理反映入駐單位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下一級黨組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重要崗位領導幹部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關於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方面的舉報和反映。其他不屬於巡視受理範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由入駐單位和有關部門認真處理。
截至目前,中央巡視組已完成9輪巡視,共巡視了181個地區和單位黨組織,並對4個省份開展了“回頭看”。(記者沙雪良)
被巡視單位
全國人大機關黨組(含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法制工作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辦公廳研究室等單位)
全國政協機關黨組(含全國政協辦公廳、辦公廳研究室等單位)
中央统战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外交部党委、公安部党委、财政部党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审计署党组、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含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国务院参事室党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党组、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党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党组、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中国地震局党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党组、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党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党组、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党组、天津、江西、河南、湖北(“回头看”)
■重点关注
巡视“回头看”首次提出“再震慑”
今年2月28日至3月3日,中央第九轮巡视中,首次对辽宁、安徽、山东、湖南等4个省进行“回头看”。当时,第三、第五巡视组组长叶青纯和桑竹梅在4省动员会上均提出,要“对没有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再了解’”的表述。昨天,第三、第十一巡视组组长叶青纯、徐令义均在讲话中除了再次提出了“再发现”和“再了解”外,还新增加了“形成有力的‘再震慑’”的表述。
今明两年,全国省市县乡要陆续换届。在上述4省动员会上,两位巡视组组长在讲话中都提到巡视重点包括:重点监督检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党的建设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执行换届纪律和选人用人情况。
■巡视组长
赵凤桐徐令义首次出任巡视组长
在昨天已经公布的8名巡视组组长中,第二巡视组组长赵凤桐和第十一巡视组组长徐令义都是首次担任组长。
不到半个月前的6月18日,赵凤桐还参加了国土资源部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当时他的身份是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部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赵凤桐现年61岁,1978年至2014年的36年间他一直在北京工作。来京时,他是北京工业学院化工系教师,赴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国土资源部纪检组组长之前,已经担任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
另外,第十一巡视组组长徐令义也是首次担任巡视组长,此前他曾担任驻中办纪检组长。
中央第四巡视组组长马瑞民和中央第十三巡视组组长朱保成,都是从2014年就开始担任组长,可谓元老级的巡视组长。 (来源:京华时报) ▲◆★●■☆
令计划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案件详情首次公布★★★
http://news.ifeng.com/a/20160704/49291566_0.shtml
2016年07月04日 新华社 原标题:令计划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新华社天津7月4日电 2016年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令计划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令计划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鉴于令计划案的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7日依法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庭围绕起诉指控的事实进行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并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对令计划辩护人提出的符合事实、于法有据的辩护意见,法庭予以采纳。
庭审中,法庭传唤证人楼忠福、崔晓玉等出庭作证,当庭指证请托令计划为其谋取利益提供帮助,并向令计划或其妻谷丽萍行贿的事实,公诉人、辩护人就有关事实和细节对证人进行了询问;
公诉机关播放证人谷丽萍、潘逸阳等人的作证录像,并通过多媒体系统,对指控令计划的每一起犯罪事实,一一展示相关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照片、鉴定意见等证据,以及令计划本人的供述,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实令计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承诺为楼忠福及其子谋取利益,单独或与谷丽萍共同索取、收受楼忠福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65万余元;为崔晓玉谋取利益,明知并认可谷丽萍收受崔晓玉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438万元;
为潘逸阳谋取利益,单独收受、明知并认可谷丽萍收受潘逸阳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61万余元;
为魏新所在单位谋取利益,对其子令谷向魏新等人索取财物事后知情未予退还,收受、索取魏新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43万余元;
为李春城谋取利益,明知并认可谷丽萍收受李春城给予的欧元折合人民币89万余元;
为白恩培谋取利益,收受白恩培给予的财物价值人民币60万元;以及为霍克等人职务晋升等提供帮助,单独或与谷丽萍共同收受霍克等人给予的财物。
以上受贿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08.5383万元。公诉机关宣读、出示了证人霍克等人的证言、保密管理规定、密级鉴定意见等证据,以及令计划本人的供述,证实令计划在担任中央统战部部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期间,通过时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局长霍克等人,非法获取大量国家秘密材料,严重破坏了国家保密制度。公诉机关宣读、出示了相关证人证言、人事档案资料、户口迁移证、房屋买卖协议等证据,以及令计划本人的供述,证实令计划滥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陈×、张××及其亲属在调动工作、购买房屋、晋升职务、迁移户口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实,令计划当庭表示全部接受,没有意见。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令计划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非法获取大量国家秘密,犯罪情节严重;滥用职权,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鉴于其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认罪悔罪表现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令计划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令计划在庭审最后陈述时说,我接受全部指控,服从判决,今天的庭审对我来说刻骨铭心,在审判长依法公正的主持下,整个庭审庄重、严谨、理性、文明,体现了依法庭审和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我真诚感谢法院,感谢检察院,感谢两位律师。
2016年5月13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将令计划案起诉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据介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指定管辖决定书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向令计划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同时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令计划委托的两位律师多次会见令计划,查阅了全案卷宗。开庭前,法庭召集由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庭审方式、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是否申请证人出庭等与审判有关的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案件处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充分保障了令计划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
十九大卡位战开启 封疆大吏异动只是前奏?★★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6/07/03/5349480.html
多维 2016-07-03:自6月29日起,中共接连发布重磅消息,包括江西、青海、江苏、山西4省书记被换,人事变动之频繁剧烈十分罕见。但这可能只是一个开始,未来将会有更多的省份出现人事变动。十九大将至,中共的人事卡位战已经打响。
值得注意的是,变动的省委书记之中,除了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是任期到届、年龄到站退居二线外,无论是江西省委书记强卫,还是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任期都没有到届,年龄也没有到65岁。这种打破常规的人事安排,从某种方面看,说明了中共的人事卡位战十分紧迫。
称中共的人事卡位战十分紧迫,是相对于十九大之前三个关键时间节点而言的。8月召开的北戴河会议,以及今年秋天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距今只有一年多时间的十九大,都迫使中共按照常规早做安排。
第一个时间节点,按照以往的惯例,7月份下旬的月度政治局会议后,中共高层将齐聚北戴河,进入休假模式,这就是所谓北戴河会议时间。
每年8月初,中共通常会在河北省海滨城市秦皇岛的北戴河区“休假期间”召开非正式会议。这个一直披着神秘面纱的会议,通过了许多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决议。譬如,1958年的北戴河会议,毛泽东决定在农村普遍建立“农村公社”。1988年的北戴河会议,邓小平决定价格闯关。邓小平时代之后的北戴河会议,则大多涉及到人事的布局。
参加北戴河会议的不仅有本届的中共高层,更有已经退休了的往届高层。中共党内有影响力的人物,在北戴河通过协商的方式影响着未来的人事布局。而在此前夕进行的人事大调整则是管窥其中堂奥的关键。当然,这次也不例外。
江苏原省委书记罗志军退居二线,人事卡位战拉开大幕(图源:VCG)
今次北戴河时间又不同于以往,这是因为它正值习近平时代“期中”换届前夕。按照时间节点,中共历次党代会前夕的人事筹备工作都会提前一年半左右展开,届时中组部将组织若干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用人选拔。譬如在十八大之前,这一工作便是在2011年7月份展开的。
所以说,6月底政治局会议之后的这次人事大洗牌基本上反应了中共高层和中组部的“定论”,以4省份书记换人为代表的人事调动体现了中共高层的意图。
第二个时间节点在北戴河会议召开两个月之后的中共将召开十八届六中全会。虽然在十九大召开之前,还会召开一次十八届七中全会,但依往届经验看,那时人事轮换已经大体完成,最多只再进行些微调。所以,十九大前夕的这次中央全会便显得尤为重要。
按照以往惯例,六中全会虽然主要涉及体制制度的改革,但通常会对下一届党代会的人事安排作出指示说明,定下用人的基调。
待十九大召开时,中共的人事卡位战可能已接近尾声。在2017年的十九大召开时,中共会选举出新的25位政治局委员,200人左右的中央委员,以及160多名中央候补委员。现在的人事大布局,某种程度上透露了一年后的政治局委员和中央委员的名单。
中共的人事更替,往往经过长时间的协调和酝酿。十九大政治局委员和中央委员的人选确定,现在省部级干部的密集调动可能只是个前奏。完成中国全国范围内的人事大布局,进行涉及所有省份的人事轮换,是中共迫切的任务。未来一段时间,中共可能将迎来人事更替的密集期。有观点认为,如果说十八大人事是一种各种力量妥协的结果,无法完全体现习近平意志帮助其大规模推动改革的话,那么十九大人事将不会再度重蹈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