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经济才是中国经济的定时炸弹★★★★

100条常人不知道的养生秘密(96-100)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63312/201406/11175.html

96.常吃苹果可防治口腔疾病,因为苹果的纤维质能清除牙龈中的污垢。但有一点需注意,吃完苹果后应漱口,以防龋齿的发生。

97.其它水果可以不吃,但香蕉绝对不能不吃。因为香蕉不仅可以补钙(比口服钙制品吸收效率高),而且也可以通便,尤其适合有便秘和肠胃问题的人士。

98.热水泡脚不但可以起到滋肾明肝的作用,还有利于提高睡眠质量;选择在晚上9点左右泡脚,效果最好。

99.每天保持轻松愉快的心情,疾病也会远离你。

100.生活中,我们应以平静之心,去接受无法改变的事;以勇敢的心,去争取能改变的事;最后用你的智慧,去分辨这二者的差别。

今 日 看 点:2014-07-25▲◆★●■☆

中国科研腐败先逼良为娼再抓嫖 让知识分子斯文扫地★★★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4/07/24/3457452.html
腐败经济才是中国经济的定时炸弹★★★★
http://news.ifeng.com/a/20140724/41295508_0.shtml
姜昆紧急声明否认参与在日投资劝诱★★★
http://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154319/c120
贪官外逃猖獗 中共下达全球追捕令★★★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4/07/23/3456004.html
转基因闹成这样 中国知识分子该脸红★★★
http://www.ddhw.com/viewheadlinenews.aspx?topic_id=1000&msg_id=149886
中国当局启动“猎狐行动”,境外贪官难逃?★★★★
http://www.ddhw.com/viewheadlinenews.aspx?topic_id=1000&msg_id=149888
贪官逃跑路线:职位高躲北美 级别低去非洲★★★
http://www.ddhw.com/viewheadlinenews.aspx?topic_id=1000&msg_id=149884

 

中国科研腐败先逼良为娼再抓嫖 让知识分子斯文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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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 2014-07-24:

安徽一高校的校办主任向南方周末记者表达了他的愤慨,“现在的制度,就是先逼良为娼,再抓嫖,导致知识分子斯文扫地。”

名为做课题实为圈钱:高校科研经费“黑洞”有多深? (CFP/图)

高校科研项目(纵向)经费使用环节流程图。 (曾子颖/图)

原标题:高校教师吐槽科研经费制度师道沦丧,还是被沦丧?

他找到自己的学生,将课题经费以劳务收入的形式打到学生的账户,给学生一点提成后,再收归己有。

制度的缺陷,将老师普遍置于违法违规的危险中。“就是先逼良为娼,再抓嫖,导致知识分子斯文扫地。”

“科研为什么不能是承包形式呢?就像国家承包工程修路,我把路修好,各方面都符合要求不就行了?”

“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违规现象突出。”2014年7月,中央巡视组对复旦大学的点名批评,将“科研腐败”这个中国学术界经久不衰的话题,又推到了舆论的前台。

这一话题的背景,是至2013年底,中国的科研经费已经位列世界第二。但与之相对,则是中国科协的相关报告显示,从全国来说,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比例仅40%。

《人民日报》曾将“挪用”的手段,归为“贪、吞、套、骗、假”,虚列预算、用假发票套取资金,以劳务费、差旅费的名义骗取,在近十年来曝光的科研违规中,屡见不鲜。

随着科技部长对科研经费管理“恶性问题”连说两个“愤怒”,并表示“痛心”和“错愕”时,无论政府还是公众,都开始用更冷峻的目光注视中国的这群“堕落”的“高级知识分子”。

当肃杀的气氛传到高校,却引发了教师们的反弹。

在东南某985高校,2014年6月,学校专门向教师传达了“反腐”的精神,告知最近风声很紧,提醒他们要严格遵守经费使用规定。话音刚落,老师们反而炸开了锅,纷纷指责不是监管不力,而是管得太多;不是“师道沦丧”,而是被逼无奈。

安徽一高校的校办主任向南方周末记者表达了他的愤慨,“现在的制度,就是先逼良为娼,再抓嫖,导致知识分子斯文扫地。”

“卡死”在纸面上

未来四年的研究行程,在一秒钟之内被“未卜先知”。

第一次申请上国家社科基金是六年前,南方一所985高校副教授王亮记得,当时还没来得及庆祝就发现,麻烦才刚刚开始。

与立项通知书一起来的,是一份《项目预算表》。

自上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确立了学术研究的“课题制”管理模式,主要采用由中央政府、地方各级政府提供课题资金,高校教师申报的研究形式,这类课题被称为纵向课题。此外,国内外各种组织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委托的科技项目则为横向课题。历经二十年发展,逐渐形成了一套系统的经费管理办法,其中之一,就是严格填写项目预算表。

王亮说,为了保证不出纰漏,学校社科处专门组织新立项老师统一学习如何填写。那个夏天,燥热的会议室里,老师们先用铅笔试填,再用钢笔抄上去,汗渍濡湿了一个个的前胸后背。

一个填写的诀窍是,要填得满满当当。在预算表上,经费被分割进“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国际交流费、设备费”等十一大类,老师们被告知,每一项最好都填上一点,“显得你做得很规范,要是不预算上,就会觉得你没有做事一样”。

但王亮没有经验,不知如何下笔。按照要求,差旅费一栏必须填写调研次数、人数、目的地和每次调研所需经费数额。这让他犯了难,“我哪里知道未来四年,我要去哪里开会,去哪里调研,又和谁一起去?”

看他为难,派来指导的老师只好帮他写上:“北京上海各2次2人,广州1次2人,合计1.9万。”

未来四年的行程,就在一秒钟之内被“未卜先知”。他曾想只填一个总额,但被告知那样不规范,不会被批准。

这一“合乎规范之举”,在随后的四年,却成了埋伏在他身边的定时炸弹,实际的出差地远不止三个城市,差旅花销大大增加,占到了总资助额的50%多,他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用其他类别的预算资金填补。2013年5月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费支出预算使用资助经费”,这是严重违规行为。

“我有什么办法?”王亮只能庆幸自己没被发现。

但被发现的明显更多,在《国家社科基金年度报告2013》中,通报的预算违规现象,就包括多起“未经报批擅自调整经费预算”。

以前不是这样的,王亮记得,1990年代时,课题预算不需要列举每一项具体怎么使用。当然,“那时候的项目经费也不多,最多也就五千左右”。

“2006年以后开始变得严格。”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综合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刘军民回忆道,这一年是中国科研体制建设的一个节点。

当年,一场震惊世界的科研骗局被曝光,中国学术界颜面全失——号称中国第一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芯片,“汉芯”,被证实只是将美国摩托罗拉公司的芯片表面的MOTO字样用砂纸磨掉,重新刻上“汉芯”标志。这一拙劣而异想天开的学术造假,在3年时间内却没有被发现,反而顺利通过一系列的评审、鉴定,向国家各部门成功申报项目四十多次,累计骗取无偿拨款突破1亿元。

2006年6月,科技部公开表示,将认真吸取“汉芯”造假事件的教训,从多方面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根治学术腐败。

这年底,科技部发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与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协商,成立了国家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

2006年8月,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出台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到“严格规定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和“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科研项目经费,严禁各项支出超出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禁层层转拨科研项目经费和违反规定将科研任务外包”。

自此,经费管理规则被细化,强调实行事前预算评估、事中经费监督和财务检查、事后财务验收和审计的全程预算管理程序,严防科研腐败。

科研经费就是从这时候起,逐渐被“卡死”的。

刘军民说,这也是为了加强监管,是“不得已做出的规定”。

但王亮则将这归因为“用行政化的手法管理科研”,使得管理趋于僵化。

福建一所知名大学教授林婷经历了同样的困境,当预算中差旅费已经花完时她被通知,由于恰逢中央“八项规定”,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一点都不能改,她只好取消去外地参加课题相关的学术会议。

“科研为什么不能是承包形式呢?就像国家承包工程修路,我把路修好,各方面都符合要求不就行了?但现在各方面都要管,你用谁的砂料,这些都要过问。”王亮说,这种“纸面上的严格管理”只是徒然增加双方的负担。

“这是对老师的极其不信任。”对此,林婷有自己的解释。

“像防贼一样”

猛然间,不适应的教师们发现自己由“师道君子”,变成了被防范的“小人”。

这样的疑似“不信任”还体现在报销制度上。“课题制”的科研形式,需要教师采用“事后报销”的方式,用发票凭证领取科研经费。相关的规定称得上“事无巨细”。

不止一个学校规定出差必须住店,若无旅馆发票则旅费不能报销。还有学校要求出租车发票上须注明起止地名,否则也不能报销。而在苏州大学,新的规定则是汽车油费必须要有过路费的发票单才可以报销。

类似的故事多有发生:一位老教授,香港一所大学请他去演讲,对方安排了住宿,结果回来报销机票时,被学校财务拒绝了。理由是没有住宿的发票。老先生做一番解释,也无果。

猛然间,不适应的教师们发现自己由“师道君子”,变成了被防范的“小人”。

一个高校教师感叹,财务人员越来越像安检机器,层层审查,处处“刁难”,报销越来越困难。为了几千块钱,逼迫老师四处奔走,费尽思量,低声下气,斯文扫地。

在广州读博士的李元见证了这一幕,他参与了导师申报的国家级科研课题,去财务报销时,总是难免挫败,财务人员总能轻易找到问题:签名不规范,贴票不规范,发票是连号的,票据是假的(这最让人发懵)。一次,拿着3万块钱的票据只报销了2万。

已毕业的医学博士王杰回忆起一次设备采购经历至今觉得无奈,“前几年学校建立了一个招标系统,超过4万元的设备采购只能由校方经手”,这有效防止了教授从商家那里拿回扣,“不过这个过程太折腾人了,我记得当时我们实验室要买一个二氧化碳培养箱和超低温冰箱,前后跑了大半年”。

“像防贼一样。”历史学教授罗志田曾撰文痛批这一点,赢得了许多高校教师的赞同。

但吊诡的是,高校教师们也确实在用自己的方式“违法违规”,显得并不那么光明正大。

按照国家规定,课题经费按年划拨,每一年没有用完的经费,需要收回,并影响到下一年的拨款额,这与对行政部门经费的管理一致。

每到年末,行政部门的“突击花钱”,也就变成了老师们的“突击报销”。

李元记得,每到年底,学校财务部总是人满为患,害怕错过了报销机会的老师们,揣着收集而来的各种发票,誓要将经费报销得一分不剩。这些发票,可能来源于学生,可能来源于发票富余的同事,也可能是买的,后者真假莫辨。这已经催生了一个身处阴影中的市场,受访的老师们提到,自己的邮箱总能收到那么几封推销发票的邮件。

王杰说自然基金项目极少出现钱不够花的情况,“花不完的基金,一些人会以预付款的形式把钱报下来,比方说有五万用不完,就打五万块存到某公司去,这些钱留着以后慢慢用。”至于对这笔钱究竟以后用不用在科研上,就全靠老师们自觉了。

“先要以合理合法的方式把钱报出来。”李元对此已经习以为常。

“你不把经费花完,人家会觉得你没办事。”王亮坦承,这其中,当然有着糊弄的成分。

但更让老师们认同的原因,则是另一个,“主要因为制度不合理,只能利用漏洞,不然科研就可能无法开展下去。”

中山大学教授林可举了一个例子,“比如说你今年11月份让我把钱报完,但是这个事情可能我明年3月才干,那怎么办,那只能把钱先报出来。这样操作当然是违规的,但也没有办法。”

刘军民承认,制度的缺陷,将老师普遍置于违法违规的危险中,这是今后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

另一位中央级研究机构的负责人也表示,如何平衡“严格管理”和“科研活力”之间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讨论,才能避免陷入“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怪圈。

套取劳务费的红与黑

最终理智战胜了道德,但每一次报销买家具、洗衣机、冰箱的钱时,又“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另一个将老师由君子变成小人的,则是在科研中,是否应该认定教师的“劳动报酬”。

“我辛苦为人类创造知识时,人家财务人员告诉你,你不得从科研经费中提取报酬。”王亮说,这是最让他生气的。

中国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因为高校教师已经通过学校安排了相应的经费(包括工资和福利),因此不允许直接在项目中列支此类人员的人员性费用。

这一点,在相关管理人员的介绍中,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例如美国,拿满全年12个月工资的高校教师也不允许从课题中获得报酬。

“你看看人家美国教师的工资是多少,我们的是多少。”王亮对此不以为然,据《纽约时报》报道,在全球的大学教师薪酬排行中,中国的大学教师平均工资排名倒数第三,而刚开始工作的青年教师工资,甚至全球垫底。

“靠工资根本没办法生存。”留德回来的青年教师何渺对此感同身受,作为讲师,他一个月只有5000块的工资,但房租就要花去2200,在他回国的第二年,他的孩子出生了。

唯一的办法,就是从课题经费中套取。

从德国回来时,何渺获得了学校给予20万安家费的承诺。但入校后,才被告知,这20万如果以安家费的形式发放,要收取25%的税,人事处工作人员建议可以选择用横向课题立项的方式避税。他觉得这事儿“很拧巴”。最终理智战胜了道德,但每一次报销买家具、洗衣机、冰箱的钱时,又“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王亮采用了普遍为之的方法,他找到自己的学生,将课题经费以劳务收入的形式打到学生的账户,给学生一点提成后,再收归己有。

人人喊打的套取行为在高校教师眼里,却有着红与黑的两面。

一方面,他们看不起中饱私囊者,“系里前几年从美国引进了一位教授,刚回国就申请到一个八千万元的科研项目,以行内眼光看用不了这么多钱,也没见出成果,教授们私底下都叫他李八千。”广东一高校不愿具名的博士说。

但对于那些“为了推进科研工作采取的灵活性手段”,有受访者表示,“要相信绝大部分科研人员还是自觉的,不会放开拿,拿多拿少,真的也只能靠自觉。”

对于高校教师的自觉,福建某重点高校青年教师章羽说,“不是管得严就能解决了,你看纵向经费管得这么严,也没见人少拿,横向经费管得那么松,也没有多拿,这说明教师还是有自觉的,不是严不严的问题,而是不得不拿的问题。”

章羽补充说,“一方面是教师觉得没有收到应有的报酬,另一方面是不灵活处理课题难以进行。”

“这个制度,就是让人造假。”王亮说得有些痛心疾首,也有些无所谓。

逼良为娼?

“要考虑申请课题了,不然以后职称评定怎么办啊,你要接地气儿。”

“如果不是为了职称和考核,我根本不会申请课题。”王亮接着说。

这是当前中国高校教师普遍身处的现实,职业的上升通道,与能否申报上课题,以及课题的重要性,直接挂钩。

所有教师,几乎都毫无例外地要被卷进科研的洪流中。

以王亮所在的学校为例,若要升上教授,必须主持一项国家级的科研课题,或者能为学校拉到80万以上的科研经费。

来到这所大学之前,他已经在另一所大学授课多年,他喜欢教学,对科研兴趣乏乏,当了十一年的讲师。但年岁渐长,毫无所成,他不得不正视原来的“消极”。当年一起读博的同学毕业两年后就评上了副教授,就是因为课题做得好。王亮决定要“有点上进心”——申请课题。

后来,他真的申请到了一项国家级社科课题,这并不容易,以2013年为例,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共受理有效申报28678项,但最终只立项3826项。

“可能是我课题里有‘和谐’两个字,那年正好撞上了。”

而他发现,申请到了国家级课题真的好处多多,即使教学或者发论文等其他方面做得很差,学校也不会追究。

事实上,由于申报成功的课题数量,将直接影响学校的科研排名,各大高校总是最积极要求教师进行申报。

每年,作为一所985高校,王亮所在的大学都会召开一次盛大的申报课题动员会,学校领导在台上讲话,说要办研究型大学,自然基金和社科基金是衡量一个学校科研水平的标志,大家都要申报。在学期进行了三分之二的时候,会把每个学院争取的科研经费、项目立项成果都张榜公布,进行排名,排名靠后的学院会受到校长点名批评。

留德回来的青年教师何渺,身处的学校只是一所普通的省属高校,科研实力并不出众,但越是这样,学校领导越是希望能够申请到课题,给学校带来荣誉。

在任何场合,只要碰到领导,何渺就会被叮嘱,“要考虑申请课题了,不然以后职称评定怎么办啊,你要接地气儿”。

学校领导则在开会时不止一次发出豪言,对于有希望的申报题目,学校会做好“后续工作”,“该跑北京跑北京,该走专家走专家”。

当何渺首次听闻“后续工作”的提法时,他觉得很奇怪,“就像学生去考试,你说考得怎么样不重要,‘后续工作’才重要一样。”

何渺觉得奇怪,但校领导则言出必行。今年,一个有希望申报国家自然基金的项目,校领导就真的去了北京,找评委、请托、游说,反而是课题的申报者,待在学校里无事可干。

2014年3月,何渺觉得自己不能这样了,他也得在申报的道路上奋进,他联系了自己在德国的导师,征得对方同意后,联合申报,希望能借助老师的名气,一举拿下一个国家级的课题。

他将申请的表格翻译成德文,发给老师。一个月后,老师却回复要退出联合申请,理由是填报这样的表格让他感到一种自上而下的审查,他不信任这种被对待的方式。“老师感到不舒服,觉得伤害了自尊。”▲◆★●■☆

 
腐败经济才是中国经济的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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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4日新华网 作者:霍小光 原标题:“腐败经济”才是中国经济的定时炸弹

新华网北京7月24日电(记者霍小光)时下有一种论调,认为反“四风”、反腐败,使得“为官不易”,一些领导干部甚至用“不作为”来明哲保身。还有人言,遏制奢靡之风,削减了公款支出,会影响中国经济。这些黑白颠倒的歪理之所以有市场,一来因为从局部看、从眼前看,的确存在此类现象;二来它迎合了一些人“留恋”贪腐、奢靡环境的心理。

近日,在部分省区市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座谈会上,中央领导同志指出,对会所中的歪风、培训中心的腐败、裸官问题、奢华浪费建设、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等要专项整顿、严肃查处,不达目的不罢休;对干部走读、收红包、吃空饷等,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深入治理。

党内生活本来就是严肃的,党内的制度从来都是严格的。不是现在“为官不易”,而是那种无规矩、无底线、无良知的官做得太逍遥。当前反“四风”、反腐败,正是要让跑偏的干部回归到正常的“为官之道”上来。

还有一些看法有一定市场,认为有些贪官算是“有闯劲”“有能力”的干部。这种看法更加荒谬。用歪门邪道岂能推进改革发展?用贪污贿赂岂能造福一方百姓?在错误的方向上,能力越大,造成的后果就越恶劣。与他们创造的政绩相比,贪官污吏对事业和民心的伤害是无法挽回的。

旁观者清。美国布鲁金斯学会的学者上周发文表示,担心反腐败妨碍官员做决定并削弱中国经济的说法不仅是不对的,而且还具有误导性,会把人们的注意力从反腐败和相关改革可能给中国社会带来的至关重要的积极变化上转移开来。

其实,“腐败经济”才是中国经济的定时炸弹。表面看一些行业出现不景气,但仔细分析,如果把用来吃喝的数以亿元计的公款,把建设豪华办公楼的大笔经费,把贪官隐匿的巨额资金用在基础设施建设、用在民生事业上,经济社会发展不但不会下滑,相反一定会沿着稳增长、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的轨道健康运行。更重要的是,反“四风”、反腐败让天下归心,增强了人们对未来中国的信心,为提振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

教育实践活动、打虎拍蝇的反腐行动,刹住的是歪风邪气,立起来的是规矩制度。制度养成需要久久为功。何时为官不易成为常态,不再令为官者大惊小怪,就说明我们的制度建设取得了实际效果。▲◆★●■☆

 
姜昆紧急声明否认参与在日投资劝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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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4年07月3期《中文导报》专题报导组

近日,一封来自中国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演员姜昆的紧急声明在华人社会不胫而走。姜昆对目前在日本以他为形象代言的一起投资说明会进行了驳斥,呼吁在日华人不可轻信。

一、姜昆紧急呼吁在日华人谨防受骗

姜昆发来的声明内容如下:

尊敬的在日华人朋友们

最近有一个以UCCA美国投资公司名义,由日本人主办的投资说明会,投资10万、20万、50万、100万、300万日元不等,60天后将获得4倍的返金,很多华人朋友已不同程度投资。

现经和UCCA中美政协促进会名誉会长所罗门扬先生及姜昆先生本人联系,二位先生都发来严正声明表示,对日本国内投资集金活动一无所知,并严正声明投资说明会主办人是非法盗用他们的名义搞活动。委托代理人从速从快通知在日华人朋友不可轻信。特此广而告之。

我所罗门杨,没有授权任何人使用我的名字在日本进行任何有关保证60天内有4倍的金融诈骗行为。我本人对此事一无所知,也从来没有参与过任何相关的活动。任何非法使用我个人信息,以及使用我本人资料所进行的任何金融诈骗行为,本人将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姜昆声明手稿。

当事人 所罗门扬

现在东京有日本人,打着我的名字,还有腾讯老板的名字等四人成立的公司名义,在日本公开搞讲座让大家投资,最少十万日元,最高三万美金,六十天后保证长四倍。这周二还有说明会!我本人对此事一无所知,也从来没有参与过任何相关的活动。任何非法使用我个人信息,以及使用我本人资料所进行的任何金融诈骗行为,本人将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我希望我的朋友帮助我,请报案,以我的名义通知主办单位,或者在华人报纸上、媒体上发声明。

当事人 姜昆

为了明确所指,姜昆更于7月15日在北京亲笔书写了声明文字,委托朋友传到日本。姜昆的二次声明进一步表示:

我本人姜昆与美国 usfiainc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该公司目前在日本进行的以我的形象和名义举办的各类集资活动,全是骗局,是非法的。希望闪亮的朋友千万不要上当。特此声明。姜昆。

二、 usfiainc在日集资是怎么回事?

据公司网站介绍,usfiainc 即“US Fine Investment Art”的缩写,该公司经营多米尼加天然宝石和天然琥珀,特别在稀有的蓝色琥珀上占有全球85%的市场。

据网站所载,美洲矿业有限公司,由中美政治协商促进会发起并控股,是集专业化的宝石开采和加工的综合性企业,总部位于美国洛杉矶。通过电子商务、连锁加盟方式为全球的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货真价实的艾米纳琥珀系列产品。美洲矿业有限公司是拥有多个矿产的大型国际化企业,公司秉持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导向,以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为己任,建立全方位多功能的服务管理系统,让消费者与经营者在拥有高品质珠宝产品、珠宝事业的同时,获得快乐,获得健康,获得财富!

话虽如此,但公司的中文网站2013年刚刚开设,除了载有部分产品照片外,没有企业资讯和联系方式,也没有任何与企业有关的新闻和消息。如何确认公司的真伪和市场地位,对于无从得到公司信息的广大投资者来说并非易事,甚至有人怀疑公司网站如此简陋,只是为了集资而做的急就章。

据在日参加者介绍说,该公司在中国市场早就做直销推广了,个人投资门槛是5万元人民币,今年4月份进入日本后开始推广市场。据说该公司聘请了美国著名日用品直销公司安利在日本的二号人物帮助开拓日本市场,承诺早期投资者可投1000美元-30000美元不等,约合10万日元-300万日元,然后通过分拆的方式使投资翻番,预计一个月翻一倍,两个月翻两倍。如果投资10万日元,一个月变成20万日元,两个月变成40万日元,似乎充满了吸引力。

有参与其中的华人表示,该公司本来只做日本人市场,没有直接针对在日华人,是通过直销的日本人口耳传入华人群的。美国公司的网站上刊登了姜昆等中国名人访问该公司的合影照片,日本人根本不认识,华人看到后有了反应,认为这家公司与姜昆等名人有关系,传播开去就认定姜昆是代言人了,其实是个误会。其实,该公司拿名人照片说事,无论有心还是无意,颇有误导之嫌。

有关人士说,现在有两个问题需要厘清。一、姜昆是不是代言人,他跟本次集资活动有没有关系?答案是否定的,没有丝毫关系,姜昆本人的紧急声明更说明了问题,也给华人投资者提了一个醒。二、usfiainc公司在日展开集资活动是不是非法,是不是金融诈骗活动?这个需要金融厅、警视厅来判断,普通人说了也不算。

熟悉情况人士表示,该公司在日吸引投资刚刚开始,估计日本人投资者可能超过1000人,而华人投资者最多不会超过100人,大家都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投资10万日元,想看看到底会有多少回报,2个月后拿回本钱是第一位的。按照一般理解,这就像银行或证券公司推销新的金融商品,在打市场阶段为了吸引投资客会在短期内提供惊人的高回报,过了推广期就会回落到常识范围内的回报率,估计到年底就正常了。不少投资人是抱着搭乘早班车的心态,被引进了这个直销系统的。

usfiainc在日本国内从事投资集金活动,是否有金融资格,是否有合法手续,是否有欺诈之嫌,这需要金融厅予以监管;部分在日华人投身此类金融直销和集金活动,除了被许诺的高回报率以外,是否还有隐形的,甚至是看得见的高风险,需要每个投资人自己做出判断。过去,在日华人社会也有过几起集资诈骗案,惨遭损失的人不在少数。本次来自美国的集资案又敲响了在日华人社会的大门,除了姜昆发表紧急声明外,时刻警惕“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也是题中应有之意。

三、冷静观望“天上掉馅饼”

郑卢来日本二十多年,工作是自营业,交友广泛,这些年来,常常接到朋友们的邀请,让去参加各种投资说明会。7月的一个周二,一个朋友又喜滋滋地来告诉她,有个大好的消息,一定要去听听,那可是千载难逢的发财机会。

郑卢对于各种噱头,对于一般人口头上关于投资的甜言蜜语早就习以为常,并不认为真的会出现天上掉馅饼的事儿,但由于这个朋友最近帮过她忙,所以就觉得作为朋友之间的捧场也该去。

那天郑卢跟着朋友来到家庭餐厅R,据说这项活动一直都是在这个餐厅里搞,分时间段而安排多场。餐厅里面一个厅全部用来作说明会会场用。

一进去,里面已经有40左右个人坐着,正听一个日本人在口若悬河地讲解。听上去那投资前景非常美好,投资额10万日元最低,60天后就变成了40万日元,最高可投资300万日元,60天后就变成1200万日元。这等好事,令在场的人都面露兴奋之色。更重要的是,这里摆出来的名字都是来头很大的,显示这家公司的实力雄厚和值得信赖,比如相声演员姜昆就是公司领导。

只见在场的绝大多数人都加入了投资行列,投资方式是刷卡,除了JTB以外什么信用卡都可以,郑卢告诉记者,在那种热烈而充满希望的氛围下,好像大家都会去加入,能冷静观望的反而很少了。由于郑卢朋友比较多,有人间接认识姜昆,所以她留了个心眼,当场并没有投资,而是说回去想想。

回家后,郑卢立即给一个认识姜昆的朋友打电话,咨询是否有这事儿,没多久,就接到朋友信息说,姜昆准备发声明否定了。
郑卢告诉记者,这次幸好是自己想着可以回家再问问朋友,另外在华人社会久了,已经被各种“好事”历练过,所以这次能够冷静观望。她坚持认为事情需要踏踏实实去努力,这样迅速地让钱如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听上去总有点悬。

四、华人社会经济诈骗案回放

虽然上述投资事情是否属于诈骗还有待验证,但是在改革开放后来日的华人社会的历史中,曾发生过几次重大经济诈骗事件,这些事件提醒华人在高回收率投资劝诱中要提高警惕。

1、KKC事件:

KKC是1995年5月由一个叫山本一郎发起的骗局,他大力吹嘘:“非常识经济理论”、“买入经济”,“越买越发财”,他与其老婆及几个心腹密谋策划了一场令人触目惊心的大骗局。两年来,山本等人以高额分配金(利息)为诱饵,蒙骗了1700余人的会员,汇集的会员费共346亿日元。这中间,许多残留孤儿及其家族和中国留学生也成了受害者,许多华人会员将几年来辛辛苦苦打工节省下来的血汗钱投入KKC,结果却是血本无归。

1996年6月,在受害者的告发下,东京和神奈川警方对KKC进行了搜查。同年7月,“KKC被害对策辩护团”成立,开始全面收集KKC、山本一郎会长的违法事实,11月东京地裁正式宣告KKC及关连公司破产。破产手续将于今年8月完成,汇总的债权总额约219亿日元,而对几千人的被害者,其赔偿返还金全部才30亿日元,分配率仅14%。

在日华人中有许多上当受骗的人,如1986年来日的一名中国留学生在考上博士课程后,妻子为了让他专心学习,便不让他打工了,全家的生活靠妻子洗碗的收入来支撑着。96年夏末,老李抱着筹资在国内建一所学校的想法,听信了诈骗组织“KKC”成员的劝诱的谎言,在没和妻子商量的情况下,将妻子花了10年心血攒下来的全部财产--400万日元,投向了“KKC”,结果血本无归。

2010年5月30日,KKC原会长山本一郎等人的诈骗案,在东京地裁开庭宣布一审判决。大诈骗师山本一郎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同案犯――两名常务则分别被判刑2年8个月。由于对于受害者的补偿和债务返还,分配率仅约14%,包括大多数华人在内的KKC会员投入的血汗钱,几乎是有去无回。

2、金元宝诈骗事件

金元宝诈骗事件是在在2006年到2011年左右在日本横行一时,至今仍在延续的拙劣的骗局。

在这一骗局中,有自称建筑工地打工者的中国南方口音的人, 找到一些在日华人,并称是在某某朋友的介绍下而来, 说他们在建筑工地现场打工时挖出一些“金元宝”、“铜佛”、“银元”等,苦于不知是真是假,自己日语又不灵,拿着这些东西不知如何是好,请帮帮忙。他们说还发现了遗书,遗书上写着由于主人逢战乱避难,财物随身携带不便,所以留下这些财物随罐埋入地下。书信看上去十分陈旧,而那些古钱和金元宝看上去也像真的, 遗书上还说苦于找不到儿子,只好将这些财宝埋在地下,如有发现者应用这笔财富去救济穷人等等。

一些华人抱着“一夜暴富”的心理,立刻赶到兴趣盎然,骗子一看被骗者要上钩了, 就说:我先从“金元宝”上拉下一小块儿,你帮我去找人鉴定是不是真金。然后装模作样用锯子在所谓“金元宝”上拉下一小块儿给上钩华人,说:我先走了,鉴定好了你用电话联系我。说完后扔下拿一小块金块“潇洒”地走了。被骗华人拿着这一小块金块去金店鉴定,竟是21K真金!

用来骗人的假金元宝。

于是被骗华人兴奋不已,立刻打电话和骗子联系,要求购买骗子手里的“金元宝”和“古董”。交换地点通常是某个热闹的车站,骗子要价不等,从500万日元到1000万日元都有, 等骗子不知了去向,再去鉴定那些“金元宝”和“古董”,竟是一堆废铜烂铁。

2010年7月22日,由于很多华人受骗,华人成立了“金元宝诈骗案受害者同盟”,到2010年7月22日为止,“金元宝诈骗案受害者同盟”接到来自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的数十个电话,诉说各自接到骗子电话的经历。其中有11人被骗走金钱,受害总额达数千万。▲◆★●■☆

 

 

贪官外逃猖獗 中共下达全球追捕令★★★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4/07/23/3456004.html

苹果日报 2014-07-23:中共十八大后雷霆反贪,各式大中小「老虎」不断落马,贪官如惊弓之鸟纷纷外逃。在高层指令下,一场代号「猎狐2014」旨在缉捕外逃贪官的专项行动前日展开。公安部部署「逐人逐案」对贪官制订缉捕方案,并派小组到外逃贪官较多的国家及地区集中缉捕。其中,香港将成为中共追逃贪官的重点目标。但有舆论质疑,当局可能「只追苍蝇不追老虎」。

公安部前日开会部署展开「猎狐2014」专项行动,宣告即日起至年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即涉嫌贪污、贿赂、职务侵佔等经济犯罪的官员。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直指,外逃贪官牵涉腐败犯罪,能否将他们缉捕到案,事关社会公平正义,更直接关系中共正进行的反腐败斗争。

香港成重点目标

当局下令各级公安全面掌握外逃贪官情况线索,逐人逐案制订缉捕方案,尽快将他们缉捕归案;对外逃贪官较多的国家及地区要组织集中缉捕;实行「一人一档」管理,落实缉捕。「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将他们缉捕归案、绳之以法」。据悉,公安部将派出小组往贪官外逃较多的国家及地区,其中香港将是重点目标。

据悉中共高层为此次追逃做了批示,中纪委牵头统筹行动。今年3月中纪委机构调整时,专门将外事局与预防腐败室整合为国际合作局。5月中纪委专门召开国际追逃追赃会议,包括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央行等都有出席,接受追贪指令。

中共对外追逃主要透过以下方式:有引渡合作的国家正式通过引渡;目前中国与37国签引渡条例。没有引渡合作的通过吊销贪官合法旅行证件、指证其犯有严重罪行等,使贪官无法在当地合法立足;如欧美等发达国家等。再一个方式就是劝贪官自愿回国等。欧美等发达国家拒与中方合作遣返贪官,原因之一是中国有死刑。

被质疑只能打苍蝇

据透露,较出名、涉重大案情的外逃贪官多选择美加等国家移民;身份较低者则选择拉美、非洲或东欧。舆论对此波追逃看法不一;有认为习近、平王岐山会「动真格」,也有认为被追杀的都是苍蝇老鼠,「那么多高官政要的亲属子女涉贪外逃,他们敢去碰吗」

部份外逃贪官名录

贾晓霞: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妻妹,中石油驻加拿大总经理,传代姊姊及姊夫收受巨额利益,现滞加不归

贺锦涛:中纪委前书记贺国强之子,传涉香港华润前董事长宋林巨贿案,去年举家移居美国

杨秀珠:温州前副市长,2003年外逃美国,后查证其涉贪两亿,2005年在荷兰被捕,但至今未遣返

高严:前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前总理李鹏心腹,2002年被中纪委调查时外逃澳洲,至今未归案

罗庆昌:云南省旅游集团公司原董事长,1999年出逃美国,传查证其涉贪逾3,300万元

李小勇:前总理李鹏儿子,原武警上校军官,因涉北京新国大证券诈骗案,1996年逃往新加坡▲◆★●■☆

 

 

转基因闹成这样 中国知识分子该脸红★★★
http://www.ddhw.com/viewheadlinenews.aspx?topic_id=1000&msg_id=149886

2014-7-23:转基因闹成这样,知识分子该脸红

在中国有两个话题很难再讨论:一个是房地产,一个是转基因。大概什么话都说尽,开始比谁声大、谁话粗,严肃的科学话题常常演变成个人相互攻击的闹剧。对此,中国整个知识界该感到脸红。

方舟子和崔永元围绕转基因的骂战从微薄转到法庭,双方互诉名誉案今天上午开庭,两人庭上互指对方侮辱、诽谤、恶意诉讼。不管官司最后怎么判,估计都不会终结这场争论,更可能的结果是增加了一个新的“战场”。转基因之争恐怕还得热闹一阵子。

转基因争论在中国持续多年,已经有一些大的共识:第一,13亿人口吃饱穿暖是最大的政治,中国需要发展转基因技术;第二,转基因作为新技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推广需要慎重;第三,必须正视民众对转基因的担心,涉转基因事项必须公开、透明、合法,政府主管部门和科学界需要耐心与民众沟通。

方舟子和崔永元在转基因问题上已闹了好一阵子

转基因事关重大,民间进一步的理性争议是必要而有益的。但遗憾的是,方崔并没有推着争议向更广更深的方向走,反而转向简单化、极端化、个人化,话题被简化为yes 或 no,最后甚至上演无底线的谩骂。这样的争论不但无益而且有害,它只会强化各方固有的成见。转基因本身的形象离公众越来越模糊,如此争论,真理只能越辩越黑,把转基因话题搅成一条臭水沟。

方舟子和崔永元都是名人,社会影响力很大。他们在偶然间成为“挺转派”和“反转派”的代表,各自身后都有数量庞大的支持者。知识界因转基因重新站队,打乱了过去的左右、鹰鸽、自由派和保守派之分,各说各话,有话不能好好说,也听不进对方说什么话,相互争吵,闹得一地鸡毛,一些知识分子表现犹如市井无赖一般。

这种斯文扫地式的争议,在微博等社交媒体出现后的新事物。过去大众视野下的观点争议,主要是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容易表现得像君子。但有了微博,争论各方可以打破时空限制,随时随地短兵相接,很容易招来无数观众,人多一掺和,更容易把不住嘴了。

有话好好说还容易一些,基于事实说话、基于公共利益说话,变得越来越困难。近年来,时常有人感慨中国的知识界在集体堕落。扪心自问,我们有时是否在自甘沉沦呢?

附:方舟子评论

– 环球时报说我与崔永元“上演无底线的谩骂”。是崔永元无底线谩骂我,我何时谩骂过他?南方系经常无底线谩骂胡锡进,我们是不是就可以说胡锡进和南方系上演无底线的谩骂?然后要中国知识分子为此脸红?

– 新华社北京分社记者林苗苗、涂铭造谣说我和崔永元的“辩论逐渐升级为骂战,甚至牵扯上对方父母。”是崔一直在谩骂我,并在法庭上捏造我的言论造谣说我骂他,我何曾骂他父母?你们还有脸教训说“公众人物在任何场合都应该注重自身的形象”,该注意形象的是你们这些信口胡说记者。

– 像@胡锡进 这样的媒体人,连基本的事实都不愿或不能搞清楚,就高高在上,挥舞道德大棒各打五十大板,貌似忠厚,标榜中立,却虚伪透顶,其实正是孔夫子批过的“乡愿,德之贼也”。而正是这样的乡愿,掌控着中国的舆论话语权。来源: 环球时报▲◆★●■☆

 
中国当局启动“猎狐行动”,境外贪官难逃?
http://www.ddhw.com/viewheadlinenews.aspx?topic_id=1000&msg_id=149888

2014-7-23:中国官媒新华社消息,中国公安部昨日宣布,从即日起至年底,启动“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官方学者认为这是当局反腐升级版。一些民间学者则表示外逃贪官难抓。

中国官媒新华社及多家中国媒体报道,7月22日,中国公安部宣布从即日起至年底,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称“一些外逃嫌疑人还牵涉腐败犯罪,能否到案直接关系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香港《南华早报》援引中国官方学者、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观点,认为这个举动是中国当局反腐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智囊机构中央编译局研究员何增科也称该举措将斩断贪官向海外转移资产的通道,境外将不再是贪腐的“避难所。”

中国当局此举早已埋下伏笔。今年1月,中国官媒新华社报道中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时提及, 中纪委书记王歧山强调“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今年两会时,中国最高检察长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也表示“将深化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加大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捕追赃力度”。5月份,中国官媒《环球时报》以《贪官赴美外逃趋势加快》为题发出报道,多家网络媒体转载时将题目改为“中国向美方开出的贪官外逃名单超千人”,再引爆中国当局如何应对外逃贪官的话题。

贪官向外转移资产知多少?

近年关于贪官外逃话题不时见诸报端和网络,但中国官方鲜有具体数据。最高法院前院长肖扬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贪报告》中曾给出数据:“1988年–2002年的15年间,资金外逃额共1913.57亿美元,年均127.57亿美元。如果按照当时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那么外逃资金可能超过1.5万亿元人民币。”

2013年10月中国媒体《财经》杂志曾发表“中国裸官报告”,引述中国公安部2006年5月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公布时间,中国已陆续缉捕到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320人左右,直接涉案金额近700亿元。

该杂志曾于2011年援引央行2008年6月完成的《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报告显示“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平均每位国人被掠走620元。”

2013年12月,美国非盈利机构全球金融诚信组织(Global Financial Integrity)发布《发展中国家非法资金流出:2001-2011》报告。该报告指出,2001-2011期间, 中国(大陆)因逃税、腐败和犯罪等而产生的非法资金外流达1.08万亿美元,约占全球份额的六分之一,是全球非法资金外流最多的国家。俄罗斯、墨西哥分列二三位。但报告并未指明其中贪官外逃资金所占份额。

“这个行动有些虚张声势”

怎么抓捕这些外逃贪官,是中国公众最为关注的问题,中国公安部宣布启动“猎狐2014行动”的同时,也表示要充分发挥中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广泛建立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的优势,对 外逃嫌疑人较多的国家和地区,适时组织集中缉捕;敦促外逃嫌疑人投案自首,动员其亲属规劝回国;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等。目前,中国已与37个国家缔结了双边引渡条约,但未与美国、加拿大以及大部分欧盟成员国建立引渡合作关系。

世界华侨和平促进会常务执行会长蒋桢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对中共当局抓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尤其是贪官并不表示乐观。他表示,不但是抓捕那些隐身欧盟国家、加拿大、美国及澳大利亚等“外逃天堂”的贪官不易,就连外逃香港的一些贪官,中国政府尚难抓捕回内陆。他披露与中共前政治局常委贾庆林关系密切的一个贪官吴永红目前就藏身香港:“就是在香港他们都不能引渡回去,何况是国外?我就认识一个犯了很重刑事罪,但和贾庆林关系很多,在香港很多年了,福建省公安厅和广东省公安厅联合来抓捕,不但人没抓到,七个来追捕他的人反而被香港警方扣了,这个人拿走了闽发证券的100多亿。”

蒋桢认为中共当局虽然出台这个对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的行动,但如果不进行体制性反腐,尤其应该从高官及高官后代反腐开始,否则不会有好的收效:“虽然出了这个行动的通知,我觉得有点虚张声势,因为老百姓对贪污腐败和外逃贪官恨之入骨,他们为了以平民愤不得不出台这种东西,他们自己本身都不干净,出什么通告?想要反腐,对媒体公开让舆论监督不就行了,就暴发的官二代,共产党如果下定决心惩治腐败,就从这些人身上找突破口,就能把社会风气和党内的贪官揪出来,否则没有用。”来源: 德国之声▲◆★●■☆

 
贪官逃跑路线:职位高躲北美 级别低去非洲★★★
http://www.ddhw.com/viewheadlinenews.aspx?topic_id=1000&msg_id=149884

2014-7-23:7月22日至年底,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

2008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先后从54个国家和地区成功将730余名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携款向境外跑路的贪官、非法集资者、诈骗者等一般会选择什么地点藏匿?公安机关缉捕境外在逃人员一般会履行什么样的程序,面临怎样的国际合作难题?

“一些外逃嫌疑人牵涉腐败犯罪,能否到案,直接关系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7月22日,全国公安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即使犯罪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将其缉捕归案、绳之以法。

公安部要求,即日起开展“猎狐2014”行动,公安机关要全面掌握外逃嫌疑人情况线索,逐人逐案分析、制定缉捕方案、明确缉捕力量,尽快将外逃嫌疑人缉捕归案。

在抓捕方式上,公安部表示,要充分发挥中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广泛建立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的优势,深化国际警务合作,对外逃嫌疑人较多的国家和地区,适时组织集中缉捕;各地警方应积极会同检察院、法院发布通告,敦促外逃嫌疑人投案自首,动员其亲属规劝回国;各地警方应广泛发动群众检举外逃嫌疑人线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制定举报奖励具体办法,对协助抓捕贡献特别突出的,由公安部直接奖励。

公安部要求,针对当前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要建立健全防逃控逃追逃工作长效机制,发现外逃后第一时间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缉捕;对外逃嫌疑人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跟踪落实缉捕措施;加强警种部门协作,形成追逃工作整体合力。

2008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先后从54个国家和地区成功将730余名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其中包括“浙江跑路美女老板”俞优静。此前,俞优静会同其母卷款上亿元外逃,被警方从乌干达缉捕回国。今年2月,孙丕海、孙丕周兄弟骗取他人6000余万元,畏罪潜逃瓦努阿图。6月16日,中国警方在瓦努阿图抓捕孙丕周、孙丕海,成功将其押解回国。

逃到哪儿:身份高的贪官去北美,身份低的去非洲或东欧

公安部表示,对外逃嫌疑人较多的国家和地区,适时组织集中缉捕。目前并无相关数据显示,外逃嫌疑人哪些国家和地区藏匿较多。

依目前的公开资料来看,外逃嫌疑人多选择出逃亚洲、非洲、北美地区,这些人多是诈骗者、非法集资者以及贪官。

7月3日被押送回国的犯罪嫌疑人俞优静号称是浙江的美女老板,她与其母因为违规借款两千万,携款外逃。今年6月30日,警察在非洲的乌干达找到了俞优静。

而今年2月,孙丕海、孙丕周骗取他人六千多万后,选择的潜逃地点是非洲国家瓦努阿图。

对于外逃贪官,自2000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组织开展追逃专项行动以来,至2011年,检察机关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8487名。

“在外逃贪官中,那些身份高、案值大者,多看中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移民国家。身份较低者则选择拉美、非洲、东欧或者周边国家。太平洋岛国和中美洲一些国家,也是一些外逃贪官的热门选地。”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分析。

今年6月,上海警方称,已在海外缉捕14名经济犯罪嫌疑人,按藏匿国家划分,从亚洲国家及地区遣返回国的共计11人,包括中国香港、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阿联酋;其余3名分别从美国、奥地利、澳大利亚回国。今年下半年,上海警方根据现在执法合作的国家间关系,将针对重点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开展外逃集中抓捕。

怎么抓捕:国际合作引渡回国或者证明其是非法移民

公安部还表示,在缉捕时,应充分发挥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广泛建立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的优势,深化国际警务合作。

目前,我国已与37个国家缔结了双边引渡条约,并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含有具体引渡条款的多边公约。通过国际引渡合作,我国将一批逃往境外的犯罪分子引渡回国。

然而目前境外追逃也面临一些困境。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曾向媒体表示,在各国引渡法律中,都有“政治犯罪不引渡”的原则。“现实中,一些国家面对我国提出的引渡或遣返请求,习惯于听信逃犯关于‘回国后可能遭受政治迫害’的辩称,对于一些犯罪事实已经非常清楚的外逃人员,既不积极遣返也不给出像样的理由。”此外,死刑问题是当前引渡中的一个难题。由于我国《刑法》中规定有死刑,对于那些坚持“死刑不引渡”原则比较彻底的国家,引渡就存在一定的障碍。

目前,我国与发达国家缔结的双边引渡条约还为数不多,与美国、加拿大以及大部分欧盟成员国尚未建立正常的引渡合作关系。对于外逃至这些国家的犯罪嫌疑人,“我国一般采取遣返非法移民的方式来达到境外追逃目的。”黄风说。专家分析认为,可以通过吊销有关人员的合法旅行证件、证明有关人员犯有严重罪行等手段,设法使该人不能在躲藏地国家获得合法的居留地位或者剥夺已获得的居留地位,从而达到将其遣返回国的目的。

潜逃加拿大12年的赖昌星和空手套取3500万的犯罪嫌疑人曾汉林,公安机关正是通过潜逃国遣返非法移民的方式达到了境外追逃的目的。

抓捕程序:国际刑警发通缉令请求驻华联络官协助调查

多个成功境外追逃犯罪嫌疑人的案例表明,国内警方在向藏匿国请求合作之前,往往会事先知会国际刑警组织。

如潜逃加拿大12年终被遣返归国的曾汉林,在上世纪90年代,因涉嫌重大合同诈骗犯罪案发,畏罪潜逃。案发后,2000年,四川成都警方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警报。

龚印文、范洁聪在2007年经济犯罪潜逃境外之后,当地公安机关也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了红色通缉令。接到红色通缉令后,国际刑警成员国(美国不是成员国)需布置本国警力予以查证,并协助要求缉拿的国家组织缉拿。

如浙江美女老板俞优静逃到乌干达后,公安机关紧急派遣工作组前往乌干达,会同乌警方抓获了俞优静。随后她的母亲投书我国驻乌干达使馆,表达回国投案自首的意愿,公安机关又派遣工作组,会同国际刑警组织乌干达国家中心局开展工作,终将其母押解回国。2013年8月1日,越南警方根据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发布的红色通报,成功将苏州市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亿元的在逃人员谢垄华抓获并移交给办案单位。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还会借助外国驻华外交力量筛查外逃人员的下落,如今年6月,江苏省公安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先后对29名在逃人员发布了红色通报;提请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向我国驻外警务联络官下达追逃任务,向25个国家的驻华联络官发出协查请求。此前,外交部表态,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境外追逃。

除了引渡,境外追逃还有哪些方式

 (A)运用外逃国移民法遣返

所谓“移民法遣返”是指一国通过遣返非法移民、驱逐出境等方式将外国人遣送至对其进行刑事追诉的国家,无论作出遣返或驱逐决定的国家具有怎样的意愿,这在客观上造成与引渡相同的结果,因而也可被称为“事实引渡”。

如经济犯罪嫌疑人曾汉林潜逃后,我国公安机关向加方提出缉捕、遣返请求,并及时提供曾汉林涉嫌犯罪的相关证据材料。后来曾汉林非法移民诉讼审理终结并被判决执行遣返。

此外,2008年8月将涉嫌巨额合同诈骗案的邓心志,2010年1月将邓心志的同案犯、潜逃加拿大7年的崔自立遣返回国,也是这一方式运用的结果。

(B)异地起诉,剥夺居留权

对于某些携款外逃的犯罪分子,如果我国与逃犯发现地国家因某些法律上的障碍尚无法开展正式的引渡合作,则可以考虑向该外国执法和司法机关提供自己所掌握的相关犯罪的证据材料,促请并支持配合该国主管机关以洗钱犯罪、违反移民法犯罪等理由在当地对其实行拘捕、开展刑事追诉活动并且追缴被非法转移到当地的犯罪所得,从而改变该人的法律地位,剥夺他的居留资格,截断他的经济来源,创造将其递解回国的条件,或者营造迫使其接受遣返的环境。

(C)劝说外逃者自愿回国

设法借助刑事政策的力量,采用各种方式和途径对外逃人员开展攻心战,说服他们自愿回国投案。“劝返”往往能够收到一举三得的效果。对于办理案件的刑事司法机关来说,劝返的成功意味着追逃目的的实现;对于逃犯躲藏地国家来说,外国逃犯自愿回国接受审判有助于节省为开展国际合作或者国内法律程序而需花费的资源;对于面临围追堵截的外逃人员来说,如果国内法律在苦海深处和光明岸边之间为他们架设一座“黄金桥”,无疑将是件幸事。来源: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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