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汉年功高深知内情而蒙冤至死★★

今 日 看 点:20200629(上午版)▲◆★●■☆

潘汉年功高深知内情而蒙冤至死★★

https://www.wenxuecity.com/blog/202006/76035/40002.html

—-中共建国后的第一大冤案案主

—-参加共产党、从事地下工作、与十九路军谈判

—-为民族统一战线奔波

—-解放战争中统战工作成绩卓越

—-解放后任上海副市长

—-突然深夜被秘密押解

—-李克农审查报告:进行的情报工作均遵照上级指示

—-毛泽东指其投降国民党,为CC派人物

—-文革中判无期徒刑,含冤至死

潘汉年功高深知内情而蒙冤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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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6:潘汉年功高深知内情而蒙冤至死              卜一

《孙子兵法。 用间篇》道:「明君贤将动而胜人,成功出众者,- – – -知敌之情者也。 」说明了在政治、军事斗争中,情报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中国现代国共斗争中,出了两个情报奇才:共产党的潘汉年和国民党的戴笠。 他们二人都各为其党立下大功,但他们的下场都极其悲惨,令人闻之伤感!

中共建国后的第一大冤案案主

潘汉年于中共建国初年(1955)突然被秘密逮捕,后被定罪为「长期暗藏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内部的内奸份子」。 他在监狱、劳改农场渡过了二十四年饱受折磨的余生。 直到他死後三年(1982),中共中央才为潘汉年平反,发布《关于为潘汉年同志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其中说:「潘汉年同志是我们党的一位很老的党员,在党内的历史任重要领导职务,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有过许多重大贡献。 1955年以后被错定为「内奸」,受到错误的处理,蒙受冤屈二十多年。 」 潘汉年被称为「中共建国後的第一大冤案案主」。 他为什么获罪蒙冤? 至今犹是众说纷纭,真假难辫。

潘汉年,江苏宜兴归径乡人,于1906年出生,为书香子弟,能文善诗、颇富机智;17岁开始文艺工作,参加郭沫若、郁达夫等创办的「创造社」。 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随郭沫若担任政治宣传及编辑工作,后与鲁迅等建立「中国左翼作家联盟」。

参加共产党、从事地下工作、与十九路军谈判

他于1925年参加共产党,最初主要在周恩来领导下与陈云、陈赓等在上海从事地下工作,为保护当时危机重重的党中央而舍身效力。 后前往江西苏区,1933年闽变发生,潘奉命前往福建与蔡廷锴、蒋光鼐领导的十九路军谈判,达成《反日反蒋初步协议》。

毛泽东与周恩来、陈云 与陈济堂部谈判、达成长征让路

1934年,中共中央苏区在蒋介石第五次围剿之下,情势危急。 是年初秋,中共中央派潘汉年与何长工两人前往广东与陈济堂部进行谈判,达成停战协议。 10月,红军主力得以由江西向西流窜(长征)。 在长征途中的遵义会议中,毛泽东重新掌握了军政大权,乃派潘汉年及陈云离队前往苏联担任联络工作。

长征途中的遵义会议旧址

 为民族统一战线奔波

1935-36年间,潘汉年代表中共奔波于莫斯科、香港、上海、南京、西安之间,与国民党邓文仪、张冲、陈立夫、张学良等密谈,探讨国共第二次合作、建立民族统一战线以及红军与东北军的合作。 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发生,潘由上海前往南京会见宋美龄、宋子文等,为事变的和平解决做了许多工作。 事变和平解决后,潘多次随周恩来与蒋介石、陈立夫、张冲等会谈,达成国共第二次合作,联合、统一对日抗战。

陈立夫、张冲、邓文仪

西安事变前的蒋介石与张学良,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蒋介石与宋美龄飞回南京

抗战期间,打入敌伪、日军,与军统、中统连系、斗争

抗战期间,潘活动于香港、上海、南京等地,打入敌伪、日本军政界,并与军统、中统即连系又斗争,为中共扩展华北、华东根据地而努力。 1941年夏,潘事先获知希特勒即将发动攻苏,及日本将屏除北进而计画「南进」,向太平洋发动战事的情报,使得中共中央得以有效策划以应时变,继续扩大发展。

解放战争中统战工作成绩卓越

1945年夏,抗日胜利后,在与国民党争夺接收日、伪投降中,潘汉年领导的情报系统提供了大量的情报,使得共军抢占许多城镇。 其后全面内战爆发,潘卓越的工作将大批的「民主人士」秘密护送前往解放区,以统战瓦解国民党。 当时毛泽东对潘的工作一再赞赏,亲切地呼其为小开(注:绰号,意为小老板)。

解放后任上海副市长

建国后,潘随陈毅工作,担任上海常务副市长,市党组书记,负责恢复生产、治安及管理工商,经常深入基层,开展群众工作。 当时上海有时发生劳资争议,严重时工厂被迫停工。 潘汉年往来于劳资之间,一边做工人的思想工作,一边对资方进行开导。 不但稳定了上海工商业生产,而且使广大商界人士对「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有了深切了解。

突然深夜被秘密押解

1955年春,潘汉年前往北京参加中共全国代表会议,4月3日夜在北京饭店突被秘密逮捕,送往秦城监狱羁押。 据中共公布的现有资料,潘之获罪是由于他于1943年3月在南京被敌伪特务头李士群和胡均鹤「挟持」去见了汪精卫,但一直没有向上级报告。 1955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共中全国代表会议中,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是主要的议程。 毛泽东嘱参加会议的人自行作检讨。 潘汉年乃私下向陈毅呈交了一份报告,「坦白交待」了1943年他去见汪精卫的事。 陈毅拿了这份报告去见毛,毛见到潘的报告后,当场大怒,立刻批示:「潘汉年此人从此不能信任, 并应立刻逮捕审查!」 4月3日夜,由公安部部长罗瑞卿亲自率属下去北京饭店押解,送往秦城。

李克农审查报告:进行的情报工作均遵照上级指示

接着由时任情报部长的李克农主持,作了三个月的详细调查,写了一份详细的报告,结论是:「潘汉年一再打入敌伪组织,利用汉奸、叛徒进行情报工作,均由上级指示而行,并有文件报告存档,而也一直未泄露中共组织机密。 潘所属的重要关系,当时还正在起着绝秘的作用,是毛主席、周总理所知道的。 」 那时周恩来、陈云也明确反对加罪于潘汉年,这个案子停滞下来,潘只好在秦城待了近七年。

毛泽东指其投降国民党,为CC派人物

却是到了1962年,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突然发言说:「有个潘汉年,此人当过上海副市长,过去秘密投降了国民党,是一个CC派人物,现在关在监狱里头,但我们没有杀他。 像潘汉年这样的人,只要杀一个,杀戒一开,类似的人都得杀。 」毛的这份「点名」发言将潘案定了性,公安部遂重新作了报告,经毛批示:「潘汉年是暗藏黨內很久的内奸,罪行极为严重,论罪该杀,但是从内部查出,给予宽大处理。」

文革中判无期徒刑,含冤至死

196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潘汉年的所谓「罪行」是:(1) 1936年在国共谈判中投降国民党;(2)1940年前后投靠日本特务机关和秘密会见汪精卫;(3)在上海解放后掩护大批反革命分子并向台湾供给情报,引起“二六轰炸”。根据这三条罪名,认定潘是“长期暗藏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内部的内奸分子”,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但旋即給予假釋,與妻子董慧一起被下放到北京團河農場勞改。文革開始後,潘於1967年5月再度被押往秦城監獄,並重判無期徒刑、永遠開除黨籍,與董慧被下放到湖南茶陵的洣江茶場勞改,直至1979年去世。兩年後董慧也含冤隨之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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